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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杂谈]
兴化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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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3号令)的相关规定,泰州市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兴化市董北店等4家医药机构自愿提出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市医保中心通过书面、现场等形式开展评估,认定4家医药机构符合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条件,拟纳入兴化市基本医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签约范围。
现将4家医药机构名单(见附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发现公示对象有不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兴化市医疗保障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23-83224890)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2日——2022年11月29日
附件:拟纳入兴化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单位名单
兴化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22日
来源一兴化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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