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执行不到就没希望了,没想到还能拿到钱,真是太惊喜了。”近日,农民工黄师傅对市劳动监察大队表示感谢,讨薪之路终于画上了完美句号。 据市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介绍,2020年10月,黄师傅等3名农民工通过平台反映兴化某高速路口收费站工程拖欠其工资14000元。经核查,该工程总包单位为陕西某科技有限公司,分包单位为南京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包单位负责人刘某生克扣承包款逃逸,涉及多名劳动者工资。“因达不到移送公安处理标准,大队对分包单位依法进行劳动监察程序,等待6个月的行政诉讼时效期满后,将该案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期间,市人民法院却发现该分包公司已无资产可执行,该案程序到此终结。将执行结果告知劳动者后,主办监察员仍觉得案结事未了。尽管总包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工程款,且前期在扬州处理分包单位承建的案件中也垫付了农民工工资5万元,但经监察员对公司负责人关于《条例》等相关法律的宣传讲解,最终总包单位履行了清偿工资的责任,黄师傅等人心里也是暖暖的。 据市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介绍,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行以来,该大队一方面定期开展《条例》专题学习研讨活动,学习贯彻条例精神,总结成功经验,用好这把根治欠薪的“攻坚利器”;另一方面,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日常巡查,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和劳资矛盾排查化解活动,依法查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违法行为,做到矛盾化解在平时,从源头治理欠薪问题。今年上半年,我市通过建筑工地实名制平台发放农民工工资达5.63亿元,有力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权益。( 王显斌 戴亚文 冯兆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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