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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发布] 兴化市应急管理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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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31 23: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兴化市安全生产培训和考试考核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试考核管理,提高“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质量,规范安全生产考试考核行为,根据兴化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安排,市应急管理局决定于今年3月至12月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特制定方案。
—、专项治理范围
(一)全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安全生产考试考核机构。
(二)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监管的情况、考试考核履职情况。
二、重点治理内容
(一)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1.是否存在培训管理制度不健全、师资力量不足、固定场地及教学设施不达标等问题。
2.是否存在私设培训分支机构,委托代培等问题。
3.是否存在未按培训规定组织教学、擅自改变教学内容、压缩培训学时、实操实训流于形式等问题。
4.是否存在培训管理档案资料造假、伪造学员名册、虚列培训人数、虚造教学内容、虚构考勤档案等问题。
5.是否存在与考试机构和考试点勾结、虚假广告承诺“包过”、参与考试作弊、组织人员替考、倒卖资格证书、收取高价培训费用等问题。
6.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培训补助资金等问题。
(二)安全生产考试机构
1.是否存在考试管理制度不健全、理论和实操考试场地、设备不达标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等问题。
2.是否存在考培未分离、从事与承担考试任务有关培训活动、安排不具备考评资格的人员或具备考评资格但与其所属单位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从事考评工作等问题。
3.是否存在未严格按照考试计划组织实施考试、考评人员擅自更改考试方式、自行简化考试过程、考生实操考试以问代答等问题。
4.是否存在考务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纵容或直接参与考试作弊等问题。
5.是否存在未进行考试全过程录像,考试数据采集格式不规范、信息不准确、考试档案造假等问题。
(三)监管部门层面
1.是否存在在培训机构兼职取酬或安排人员高薪取酬、“吃空饷”、违规向培训机构推销培训教材、随意指定培训机构借机谋利等问题。
2.是否存在与培训机构迎来送往、亲清不分以及贪污侵占、骗取套取、以权谋私等问题。
3.是否存在不公平对待、处理培训机构跨市(区)招录学员问题。
4.是否及时、真实安排学员参加理论和实操考试。
5.是否存在额外增设学员报名条件、不公平对待各培训机构对学员培训的要求等问题。在培训及考试考核中是否存在其他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问题。
三、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设组长、副组长、成员。
  长:崔广煜
副组长:李园峰、韦新芝、金禹根
  员:蔡明勤、郑建萍、朱文凤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3月底前)。制定安全生产培训和考试考核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进行部署。
(二)自查自纠4月-10月)。个人自省。413日前,局相关科室组织重点岗位、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进行自我反思,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照整治内容梳理本人在工作中的不足,重点排查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的问题,形成个人问题清单。科室自查。10月31日前围绕此次整治的内容,对2019年以来的培训、考试、发证情况进行全面起底核查。局科信科核查培训情况,人事教育科核查考试、发证情况;结合工作职责,盘点工作流程,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边查边改,自查自改。培训机构自查。413日前,安全培训机构对照本实施方案中治理内容,全面自查2019年1月以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的情况,自查自改完成后形成自查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市应急管理局。
(三)专项检查(6月-10月)。对照方案中整治内容,局科信科对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检查;人事教育科对考试点开展专项检查。对专项治理中发现安全培训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实施处罚。
(四)总结提升(11月-12月)。12月10日前,局有关科室要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深刻剖析问题,分类梳理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专项治理走深走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将专项治理作为巩固我市安全培训专项治理成效,为民惠民的一项务实举措,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二)        加强监管执法。要坚持检查与执法相结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安全培训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发现安全培训机构扰乱或垄断培训市场收取高额培训费的,要将有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发现安全培训机构与考试机构相互勾结,组织考生作弊,倒卖安全生产资格(合格)证书,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将问题线索移交公安部门查处;发现考试机构理论考试监考和实操考评过程“放水”,纵容、参与考生作弊的,要视情况严重程度,暂停、取消考试机构考试资格。
(三)        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和考试政策宣传,及时曝光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要通过举报专线“12350”、“安全生产隐患有奖举报”小程序等,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培训和考试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核查处理举报信息。
兴化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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