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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杂谈]
市政府关于公布兴化市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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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公布兴化市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通知 信息来源:兴化市政府办发布日期:2020-03-31 15:31浏览次数:304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做好全市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着力延续历史文脉、展现城市风貌、彰显地域特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相关要求,经市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对我市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予以公布。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文体广旅局、昭阳街道等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历史建筑的测绘建档、挂牌展示工作;制定保护与利用的引导激励措施,调动历史建筑所有者、使用者、管理者参与保护利用的积极性,增强全社会共识,充分发挥历史建筑在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附件:兴化市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兴化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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